【精选】房屋租赁合同模板汇编10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租赁合同 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标的物
1.1甲方将位于淄博市临淄区 路的店铺(含其室内设备)套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项目。
1.2甲方出租店铺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店铺所配备室内设备情况:
第二章 租赁期限
2.1店铺(含其室内设备)租赁期限为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止。
第三章 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3.1租金为 元/年,共计 元。
3.2租金的支付期限: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前六个月的租金元,以后每六个月支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元。
3.3租金的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3.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出租房屋及室内设备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在用该房屋使用保证金维修房屋及室内设备后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如金额不足,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四章 标的物的交付
4.1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应与甲方进行现场交接。甲方交付店铺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书面向甲方提出意见。
4.2乙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营业证件。
第五章 税收及费用的承担
5.1合同期内,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及设备进行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房屋装修、房屋及设备维修等费用以及因经营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指示或有关收费标准计算;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 天内按月支付给甲方或相关收费部门、单位。
5.3合同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基于租赁店铺提供物业管理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按照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物业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房屋的维修及装修
6.1合同期内,店铺的维修除房屋的主体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之外,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店铺室内设备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2合同期内,双方同意按下列规定对乙方租赁的店铺进行装修:
1、乙方自行对店铺进行装修并承担费用。
2、乙方装修店铺前应当将其设计的效果图、施工图、配电线路图、平面尺寸图等有关装修资料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3、乙方装修完毕后,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营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的装修行为存在危险或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制止,直到乙方消除危险或安全隐患。
5、如因乙方的装修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财产、人身的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甲方的保证及责任
7.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具有所有权、出租权或转租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店铺及室内设备期间不会受到任何第三
方的阻扰和干涉。
7.2合同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的店铺进行改建或扩建的,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尽量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第八章 乙方保证及责任
8.1 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承租的店铺及室内设备私自进行出借、转让、转租。
8.2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8.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甲方租金及其它根据合同应支付的费用。
8.4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承租店铺及甲方提供的各项室内设备。乙方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8.5乙方对承租店铺进行装修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8.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天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租店铺或者室内设备出借、转让、转租他人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损害甲方的整体形象和利益的;
4、乙方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
5、乙方私自变更租赁店铺经营用途及室内设备用途的;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租赁店铺进行装修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交回店铺及室内设备。
9.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违反其保证及责任,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乙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据实结算租金后退还乙方结余的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 篇2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调查显示,房屋租赁领域中存在大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并且已经成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目前国内房屋租赁市场所使用合同,大多数是由经营者起草的格式条款,经营者采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或者利用消费者没有合同意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比重相当高。一旦出现争议,消费者往往没有凭证或仅有一份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不法经营者却以无合同或不利于消费者的合同内容做为托辞,不服务、不退款,甚至反诬消费者违约等。
……此处隐藏6953个字……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模板
(一)事项依据:
《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68号通知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本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的单位和个人
(三)提交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模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模版、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四)办事程序:
由居委会专职协管员负责,首先检查出租房屋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居住或经营生产的安全条件。然后将检查符合条件的,收齐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综治办办理。
(五)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六)费用情况:为地税代征5%的出租房屋税
(七)办理部门名称:综治办
(八)联系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 篇10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提示】
①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
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②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2.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
(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3.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提示】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①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②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4.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提示】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5.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B.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C.因维修出租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提示】
房屋出租人承担维修出租房屋义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①以租赁期间承租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为前提条件;
②以出租房屋有维修必要、维修可能为基本条件;
③租赁房屋毁损必须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
④当事人没有约定出租人不承担出租房屋维修义务。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①因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提示】
①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范围为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瑕疵,且为承租人不知情的权利瑕疵。
②出租房屋交付后才存在的权利瑕疵,以及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且承租人知情的权利瑕疵,则不构成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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